社会化用工是灵活用工中,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/劳务关系,组织与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。
双方遵循“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”的原则,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。
灵活用工是基于企业需求,不建立标准劳动关系或建立个人合作关系的全新模式。企业利用灵活用工这种弹性模式,能够灵活地因需而变,满足快速变化的业务需求。
营销端按成果付费,可快速复制扩张,实现全领域营销覆盖;服务端外部个体能力对接需求,同时可实现平台监管,支撑服务业务的快速扩张,传统企业的营销、服务端转型能够突破业务瓶颈,实现快速增长。
完全解决直聘人员规模不能快速增长问题,低成本高产出,提高“人效”;改变传统组织对个体的约束,激发创造力,解放生产力。
无需增加内部管理及服务人员,降低管理成本,无需应对自聘人员对发展空间、职位、工资等的要求,高收入不再带给企业高税 费、社保成本。
解决传统雇佣关系成本高、风险大等问题。不再有社保高成本及雇佣用工风险,在营改增、金税三期、资管收紧等政策之后,可 以根本解决个人合作费用处理问题。